第七章 附 則
第卅四條: 本會辦事細則及各種委員會組織章則等另訂之。
第卅五條: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經大會決議修改之。
第卅六條: 本章程經會員(代表)大會通過呈報主管機關備案施行,修改亦同。
第卅七條:

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應依工會法及工會施行細則規定辨理之。

Back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