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1月1日起,台中市取消65歲以上長者補助健保費。

 

「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計畫」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補助,為因應長期照顧需求急遽增加,且考量本市老年人口成長快速,本計畫所需經費逐年增加,造成市庫嚴重負擔,亦恐排擠其他社會福利政策之規劃與執行,另本市議會及審計處屢次要求應檢討改進

 

 此次補助對象調整是以多元的老人照顧服務取代現金補助,讓老人活得健康,子女減輕壓力,節省之經費投入老人照顧服務,以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之發展,配合中央推動「長照2.0」計畫,滿足失能、亞健康與健康老人不同需求,並持續保障照顧經濟弱勢之長者及其家戶。 


來源出處:台中市政府社會局-公告日期 2016-11-14

http://www.society.taichung.gov.tw/dfevent/index-1.asp?Parser=9,4,19,,,,57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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